更新时间:2022.02.21
总遗产税制 总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总额综合进行课征。其纳税人是遗嘱的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规定有起征点,一般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不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和继承的个人情况。其在表现形
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
(一)包括归他个人所有的财产。比如归他个人所有的房产、现金、存款、家具、日用衣物、书籍、仪器等,既有公民的生活资料,也包括某些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主要有: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资金、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
征收范围不包括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室内游泳池、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由于房
破产财产,指的是在宣告企业破产之后,依照法律规定可供债权人偿清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 1、在企业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所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之后,至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遗产债务主要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债务包括被继承人的因合同、侵权等原因所承担的债务。如买卖合同尚未支付的货款,因不当得利而需要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因侵害他人利益所
在《民法典》第426条对于可以质押的动产规定的内容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这表明了对于可以出质的动产范围,《民法典》并没有作出逐一规定。因此,法律不禁止的以及法律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动产,都可以作为设定质权的标的物。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