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劳动仲裁的结束时间是: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
当事人通过申请仲裁来恢复劳动关系,如果对方不服裁决依法起诉的,则仲裁裁决暂未生效。当事人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才生效,当事人需要按裁决书的内容来履行。
劳动仲裁撤诉是当事人自己申请撤诉的,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视为撤诉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
劳动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但如果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并且签署了调解协议书的,调解协议书的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可以。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再审一审结束后,在上诉期内,是可以上诉,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劳动仲裁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调解书、裁决书规定的义务,未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
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四十五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当事人自己申请撤诉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因为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被仲裁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再审结束后还能上诉。再审一审结束后,在上诉期内,是可以上诉,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一、上诉的流程如下: 1、上诉应递交上诉状
劳动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