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有: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的维修、加固、改造等。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需要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一是主体结构技术质量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竣工建设工程的验收条件是: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必须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必须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规定: 1、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 2、建设工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由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资质有: 1、净资产超过200万元;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技术负责人有相应资质,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需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以及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依据我国目前正在实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我们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而这两个等级是通过结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验收的各方人员资格、结构安全取样检测结果做出来的划分,各地有各地的更加详细的规定,但是
(一)检验批: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抽样检验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材料的进场具有相关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复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二)分项工程: 1、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验收要全部合格; 2、所包含的检验批资料完整,检测符合相关规范要
(一)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二)一般项目中的实测(允许偏差)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应达到80%,且超差点的最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值的1.5倍范围内; (三)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和复验合格,试块、试件检验合格。
工程质量验收包含以下内容: 1、地基验槽的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地基处理工程质量、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以及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竣工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