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能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是: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材料,如近三年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材料。证明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材料。证明该商标驰名的
1.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由工商局调查核实后,逐级推荐上报,由商标局认定。2.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3.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
成为“驰名商标”的办法有: 1、商标注册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提高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商标注册人可以提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以及持续使用的材料; 3、法律规定的其他成为“驰名商标”的办法。
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的方法:积极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防范驰名商标侵权问题。对于商标申请,有关行政部门认定时,应当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处理。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申请,禁止使用并不予注册。
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如下: 一、根据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商标的认识; (二)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商标作为驰名商标保护的记录; (五)商标驰名的其他
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有两种基本模式:主动认定和被动认定。 (1)被动认定方式 被动认定,又称事后认定,是在商标所有人主张权利时,也即存在实际的权利纠纷的情况下,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有关部门对其商标是否驰名,能否给予扩大范围的保护进行认定。被动
驰名商标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才会作出认定,一般情况中不可以申请注册驰名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
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如下: 1、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抢注; 2、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 3、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
以下因素可以认定驰名商标: (一)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二)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五)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驰名商标被侵权的,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申请驰名商标有如下的好处: 1、可以更好的防止抢注等商标侵权现象; 2、可以更好的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3、可以更有效的促进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繁荣发展; 4、其他好处。
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认定的规定,在坚持被动认定和个案认定的前提下,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
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 1、驰名商标所有权人向商标局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使用的持续时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2、商标局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对于符合相关要求的,由商标局核准认定为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