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驰名商标用于宣传的处罚是: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驰名商标用于宣传指的是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对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保护规定有: 1、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2、申请不同或者不同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
驰名商标有没有特殊保护。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1、认定驰名商标时,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驰名商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商标设计具有独创性; (2)商标使用的时间较长;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大,且销售量大; (4)该商标的广告投入与商品的销售量或服务收入成正比增加; (5)在同行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
驰名商标认定细则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要求,认定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驰名商标的认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 2、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
1、中国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是基于注册原则,因而普通非注册商标不能获得商标法的保护,但驰名商标则例外,即使是“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在商标法保护之列。 2、在注册商标争议程序中,普通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时效为自违反商标法有关规
驰名商标申请材料有三点,分别是: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四点,分别是: 1、必须是享有良好
驰名商标的申请程序为:初步接触、初步判断、再签订委托协议。准备申报材料后,就可以正式申报。然后再对已经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在《中国驰名商标》杂志社和中国驰名商标网上进行宣传和报道,并录入中国驰名商标的数据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
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主要有两种方式,这两种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是通过商标局、商标评定委员会进行驰名商标的认定即行政认定方式,还有一种方式是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即司法认定方式,在判决书出来之后进行确认。而在进行驰名商标认定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