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遗嘱继承可直接按照遗嘱规定执行,实践中比较麻烦的,主要是遗嘱继承中所涉及的不动产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可知,若所涉及不动产继承的,如房产过户,应向携带下列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第一、登记申请书;第
遗嘱中明确了的财产,应当严格按照遗嘱处理,没有涉及的遗产,仍然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般来说,立遗嘱人会在遗嘱中载明其遗产的内容,已经各项遗产由谁继承,继承的份额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应当按照遗嘱内容处理。如果还有被继承人没有处分的遗产,则按照
本人订立遗嘱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如果本人需要办理遗嘱公证的,首先是需要到公证处亲自提出公证申请,然后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的证件和材料,例如身份证和遗嘱涉及财产的产权证明;在提交完材料之后要是符合申办要求的,公证处就会受理;在受理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办理遗嘱继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但是,继承人可以在继承房屋的同时,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农村房屋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
遗嘱无效的,则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首先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其父母、配偶、子女来继承遗产; 如果他们都放弃继承,或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遗产。 继承时同一顺序的
没有遗嘱的,则采取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房产。法定继承按照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也就是说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遗嘱继承,依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无遗嘱财产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遗赠、遗嘱、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遗法定继承办理。
无遗嘱财产继承如下: 1、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2、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遗产分配; 3、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参加遗产分配。法定的继承顺序为,第一
一、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
通常的遗产继承是按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进行遗产分配的,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另外需要注意,有遗赠抚养协议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