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 3、仲裁。将
1、可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
1、拆迁家庭纠纷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在家庭内部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拆迁协议中的约定或其他书面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商等方式进行处理。 一、行政裁决 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二、行政或司法强制 (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
开发商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先协商,可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又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若要采取仲裁方式,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 三、若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
1、和解。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
确定资格,合理分配。 1、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 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对于同住人的界定,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1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
和征收方发生房屋拆迁纠纷,可以通过谈判、申请协调、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