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债务人不履行利息,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合法利息,对方不支付的话,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支付的,自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方在十五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法院会强
对次债务人到期债权债务人拥有代位权,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想要债务人还款的,可以给与债务人合理的催告期限,给债务人准备的时间,比如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双方约定还款的期限,但是债务人拒不履行借款合同的还款义务的话,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第五百七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或者为第三人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请求权的合同。合同的第三人亦称受益人。例如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可以约定保险人向作为第三人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履行,被保险人、
在代位权诉讼提起之后,债务人不得就其被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再作出处分,债务人也不得妨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否则就会构成对代位权的侵害,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排除。 再者,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丧失。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债务人。当代位权成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具备一定条件就会有相应的留置权。留置权成立,需具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已届清偿期和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三个条件。留置权人与债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间。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以诉讼的方式。代位权发生的条件有四项: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即债务人应当行使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 3、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