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9
协议离婚手续的地点是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到夫妻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带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外地居住,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接受办理离婚,这种情况也需要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只有一方要
协议离婚的,应当到男女双方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
离婚协议去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办理公证。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就子女抚养、住房使用、财产分割问题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离婚协议公证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离
夫妻双方在离婚前或者离婚后任何时候,可以通过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不需要有关部门的同意,也不需要到某个机关办理,只要双方经过协商重新达成协议,重新签订一份新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时,双方之间直接执行后一份协议的内容即可。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可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的材料有:离婚协议、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1、协议离婚要去民政局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等资料。 2、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办理。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办理结婚有以下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亲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