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6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而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构成: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3、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属于违反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由公安机关予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
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并导致情节严重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1、聚众扰乱汽车站、火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公园、商场、电影院、大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2、聚众堵塞交通要道、或破坏交通秩序的; 3、阻碍、抗拒治安管理的工作
首先,审判员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应当予以警告,对于不听警告的,则予以训诫。若训诫无效的,则责令其退出法庭,如果拒不退出法庭的,则可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 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有以下行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到法庭秩序的,则可对其
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一节规定的所有罪名,都是扰乱公共秩序罪。其中,妨害公务罪的标准是,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止、妨碍国家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标准是,犯罪分子煽动群众,致使群众采取暴力方式抗拒法律、法规的实施;招摇撞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