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代位继承的主体: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在民法典的继承编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在法定继承中,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者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有权代位继承其长辈原来有权继承的
配偶无代位继承权。适用于代位继承的范围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的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没有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代位人晚辈的
可以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
有。代位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代位继承的理解具体如下:代位继承应认定为本位继承的对称,也可以称为“间接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一种制度。
不得代位继承的条件是: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也不适用代位继承;因谋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也不适宜代位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如下人员具有代位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等。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该先死于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遗产其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的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被
代为继承可以放弃。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有代位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继承的。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
代位遗产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养子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转继承权是不存在代位的。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的事实而发生。 转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的事实而发生。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