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一、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如下: 1、案件性质不同。 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 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行政诉讼由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主体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 1、受案范围不同,民事诉讼是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 2、诉讼种类不同,民事诉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案件性质不同。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行政诉讼由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提起,并互相有反诉权;举证责任不同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当事人因环境保护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的时效期限来起诉。对环境保护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则是三年。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包括: 1、目的不同。行政诉讼的目的是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公民,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诉讼主体不同。在行政诉讼中,有一方必定是
环境污染诉讼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民事诉讼时效是指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侵犯民事权利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内不行使权利。时效期届满,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根据法律规定,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裁定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交由基层人民法院
行政机关不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两者的联系:从形式上看,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均表现为法院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制裁,两者的基本原则大体相同,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回避、合议、公开审理和两审终审制度,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干涉。但是
行政诉讼跟民事诉讼区别:主体不同,民事诉讼参加人为平等民事主体,行政诉讼参加人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解决争议不同,民事诉讼解决民事争议,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