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担保期限一般是指保证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担保期限如何约定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担保合同保证期限一般以合同上的借款期限为准,通常是借款期限与借款到期后两年之和。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期间一般约定在债务期限后2年内比较合适。但法律对最长保证期间并没有作规定,只是规定了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时保证期间的处理。保证期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如果保证期间约定为: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决定,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协商约定,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保证合同的签订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说,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合同内容,包括保证时间等条款。因此保证合同的保证时间首先遵循的是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
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应当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当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期限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也不得与主债务同时届满。
保证期间是指按照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