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4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罪,是指犯罪嫌疑人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故意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侮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对被害人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
虐待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以下几种: 1、由婚姻关系的形成而出现的最初的家庭成员,即丈夫和妻子; 2、由血缘关系而引起的家庭成员,这是由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家庭成员; 3、由收养关系而发生的家庭成员。
对于虐待罪的判刑是: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主体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
我国相关法律把虐待罪规定为自诉案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虐待被监管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犯虐待被监管人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犯虐待罪的行为人的处罚一般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
虐待罪的犯罪构成应有:犯罪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