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我国商标法规定不能作为商品注册的标志有: 1、同中国名称、国旗、国徽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2、带有民族歧视、欺骗性等性质的标志; 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标志; 4、不能作为商品注册的的标志。
不能作为商品注册的标志有: 1、同中国名称、国旗、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2、带有民族歧视的标志; 3、不能作为商品注册的其他标志。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地理标志可以作为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但是不能作为商品商标申请注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可以是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名称,也可以是能够标示某商品来源于该地区的其他可视性标志。
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三维标志可以注册为商标。可以注册为商标的包括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
我国《商标法》中所规定的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包括有: 1、带有民族歧视、性别歧视等性质的标志; 2、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 3、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国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4、其他禁止作为商标
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如下: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
以下标志禁止作为商标使用: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
不允许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如下: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
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可以是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名称,也可以是能够标示某商品来源于该地区的其他可视性标志。前述“地区”无需与该地区的现行行政区划名称、范围完全一致。
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为:国家机构、国旗、国徽等权利人注册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地名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构成的除外;注册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
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只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点;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使用前款所列标志取得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