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夫妻个人债务能转为共同债务情况有: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是一方借款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该笔欠款的,转为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没有“父债子偿”的法律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是特定的人,由于负有债务的父亲是特定的,子女虽与其有血缘关系,但不是特定的责务人,对债权人当然不负有义务。因此父债子还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但父母去世遗留的债务,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应当用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债务的认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具体而言,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
夫妻婚后债务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算是一方不知情,另一方还是有偿还义务的,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 1、夫妻双方共同认可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债务; 2、因共同生活或经营而从事生产、经营、医疗费、抚养、赡养、扶养等所产生的债务; 3、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方法根据民法典,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夫妻双方以共同的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中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的处理方法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偿还;如果双方离婚的,则需协商各自偿还的份额;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
夫妻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承担夫妻期间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