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继承人能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有效;继承人合法放弃继承权的,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所以如继承人在放弃继承后反悔,首先可以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如其他继承人一致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则
不可以。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
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权没有法律效力。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民法典和民法典继承篇的解释,把放弃继承的形式界定在了书面形式。不是以书面形式作出的放弃继承表示是不发生
后妻可以放弃继承权。只要后妻作为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或者后妻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但是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的。继承人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表示放弃继承。这样的表示应该以书面形式做出,若是以口头方式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充分证据证明亦可,诉讼中口头表示需要制作笔录由放弃人签名。若在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则为接受继承。但若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继承人在发生继承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可以放弃继承权。但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相关的法定义务的,如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等,不能放弃继承权。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明确表示。一般以书面形式表示,向遗
继承权能放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人可以接受或者放弃继承权,但不得转让。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在遗产被处理前以明示的方式
我国法律规定,放弃继承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但是在实践中,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如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此时就是有效的。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实践中以《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