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羁押只要满足以下条件,随时可以办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
1、一般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2、特殊羁押期限,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两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此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没有时间限制。羁押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办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
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批捕前最长拘留37天,逮捕后霸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两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在前述期限仍不能结案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超期羁押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期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
取保候审的时间一般是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若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侦查、起诉、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取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发现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