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遗嘱继承的有效条件是:遗嘱人有遗嘱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必须生存。
通常根据相关规定,遗产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来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则开始由第二顺序
通常根据相关规定,遗产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来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则开始由第二顺序
遗嘱财产继承人的认定: 1、遗产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确认。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的,继承人一般是被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人为受遗赠人; 3、如果有遗嘱的,继承人为遗嘱约定的继承
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
遗嘱继承人顺序规定如下:第一顺序主要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个顺序主要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
遗嘱可以指定继承顺序。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即当事人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指定继承也属于遗产处分行为。
继承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受欺诈、胁迫所立,伪造的都属于遗嘱无效的情况,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