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6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针对夫妻中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至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接手并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该先行调解;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双方办理离
军嫂离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1、夫妻双方都为现役军人。 (1)一般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进行调解; (2)若调解无效,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则由政治机关部门出具证明,双方可至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或提出离婚诉讼。 2、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
当事人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双方尚未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对方有权照顾以及抚养未成年的子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方就能够剥夺另一方照顾以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如果对方拒绝当事人看望未成年的子女,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也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证
离婚时女方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例如工资条,工资证明,银行流水; 2、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方面的优势,例如提供房屋产权证; 3、证明自己能够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例如自己平
重婚过程中双方负债的话,应当按照共同共有的方式,来确定债务的承担问题。具体来说,因为我国民法点明确规定了,双方重婚的话,这段婚姻就是无效的婚姻。因此,就不能直接适用民法典关于有效婚姻的条款。但是,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了,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
想要证明房产是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就需要拿出相应的证据。这主要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民事诉讼活动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规则。具体来说,主张房产是婚前财产的一方,可以列举以下证据,来证明房产在婚前就已经取得,而且属于自己所有:1、所涉房
夫妻双方可以签订财产协议,以此来保全双方的婚后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协议对于夫妻财产分割和归属的约定,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一直到夫妻双方离婚为止。如果约定婚后夫妻双方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另外一方在离婚时,不能以其夫妻
根据民法典,一方的婚前财产是该方的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因此,在财产所有人去世之后,遗产就会涉及继承的问题,这时候就涉及夫妻个人财产的继承问题。需要先确认有没有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生前订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
判断某房产是否是一方婚前财产,要看该房产是否在婚前购买的。总的来说,夫妻间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是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
婚前财产的界定方式,主要是判断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还是在双方登记之后。换句话说,如果这一项财产是夫妻双方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就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财产,这一项财产就应当被认定为其中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
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首先需要明确能够受理公证的部门。根据我国公证法第25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申请办理公证的话,可以选择向一方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婚前财产的公证申请。双方签署好婚前协议的话,还可以前往协议签订地所在的公证机构
离婚的时候双方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后买房财产归谁,首先要确定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属于个人财产,那么不进行分割,与另外一方无关,还是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就由双方进行协议。双方可以协商房屋的具体处
婚前财产,指的是夫妻一方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该财产包含了动产和不动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一般是以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之日为准。在双方结婚登记之前,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归各方所有;在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单独取得、或者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了法律另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