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员工在公司或企业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
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最终依然不予认定为工伤,是非因工负伤。认定不下来,不属于工伤,按非因工负伤办理,如果是这种情况就不能按照工伤的情况进行赔偿。
如果发生工伤认定未通过的情况,受害员工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没有病历原件影响并不会很大,当事人在治疗的医院是有存档的,会有工伤认定申请表,直接到治疗的医院档案部门进行复制,然后盖章就可以了,也是有效的。
没有交警认定书也是可以申请工伤的,其是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认定工伤与否的举证责任一般不是由职工承担,而是社保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相关部门予以协助。
工伤认定没证人同样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如果当地社保部门以劳动者没有提供证人证言为由,而拒绝工伤认定,那么,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应当要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如果没有盖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反应该情况,由人民法院重新发送盖有印章的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