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审理和裁决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具有法律效力。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公司必须履行的义务。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寻求减少损失: 1、是与申请人协商撤销劳动仲裁申请; 2、是与现有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能签订的,应当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3、如果
工伤赔偿仲裁不是一裁终局。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不是。 首先,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其次,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最后,在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中亦
经过登记的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
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当事人不得再以仲裁的方式就该争议要求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当事人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该裁决书。具有执行力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限于具有给付内容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
工伤保险待遇是仲裁前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
有。网络仲裁,是指利用互联网等网络技术资源提供仲裁服务的网上争议解决方法,仲裁的全部或主要程序,包括立案、受理、审理到裁决、送达等都在网上进行。 网络仲裁庭可利用电子邮件、视频庭审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将位于不同城市的当事人和仲裁员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