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5
民事诉讼审判后是还可以刑事诉讼的。在自诉案件当中,有一类特殊的情形,也就是公诉转自诉案件。在公诉的过程中,检察机关有四种情形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一般的情况对于第三种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形,转化为自诉案
民事调解书再审条件如下: 1、违反自愿原则; 2、调解结果违反法律规定; 3、调解书没有生效。只有在违反自愿合法之下达成调解协议而生效的调解书,才给当事人启动再审的权利。并且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民事诉讼调解的方式: 1、诉前调解。诉前调解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人民法院利用近年来开展的“法院干警送法下基层”活动,同已建立的民调网络相结合,所进行的调解,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初始状态。 2、立案调解。立案调解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及早介
不是必须。通常法院在进行民事审判前会对双方的矛盾进行调解,调解行程和解后就不在进行民事审判,按调解的内容进行民事矛盾的解决,调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进行判决。
提起民事诉讼,对当事人是可以进行调解的。民事诉讼调解的方式有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书信网络、短信方式调解、社会化调解、开庭调解、送达调解等。其中庭前调解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
刑事案件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可以就判决中的赔偿款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和解,也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调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
判决书下来也是可以和解的。如果判决是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宣判后在上诉期内调解成功,仍可出调解书取代法院判决书。法院是为了解决纠纷,充分降低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激化。宣判的判决书、裁定书在上诉期内,属于未生效法律文书,应该更多地考虑当事人的感受与意
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 2、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3、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实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书一般会包括以下内容: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会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二审后不能上诉,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判决送达之时即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民间借贷宣判后可以和解。一般来说,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从而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
减半收取。庭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且需要法院出具调解裁定书的,诉讼费用减半,已经交纳的,法院会依法退还。 在法院立案前就已经调解结案,是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