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期间的债务这样界定: 1、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是以个人名义借的;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为1994年2月1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
婚前婚后界定的标准主要是以结婚登记为准。根据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婚姻关系的效力是以结婚证为准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下债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进行财产分配不是必须离婚。 1、夫妻在离婚前所做的协议,约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一方婚前财产的归属,这个协议是有效的,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2、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
《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包括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汽车、股权、知识产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法律明确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没有效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关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签名或者一方签名后另一方追认的债务,或者一方签名但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
界定无效婚姻的方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本条是关于婚姻无效情形的规定。第一种无效情形是重婚。我国基本婚姻制度系一夫一妻制,重婚违反一夫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