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效力待定的合同种类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发生效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针对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1、无权代理行为,没有经过授权的行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此种合同需要被代理人追认才有效;2、未成年人签订的不符合其年龄、智力情况的合同。此种合同需要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主要包括: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符,并非纯获利益的合同。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 (1)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限制行为
效力待定的合同虽欠缺法律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或者在一定期限内没有追认,那么自然,效力待定合同就变成无效合同了。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
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表见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权代理。
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只要满足民事行为有效的条件,合同就有效。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基于这种信赖而与无权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代理。
合同有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情形的,合同效力待定或是直接无效; 3、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