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如下情形之一,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
效力未定的合同包括: 1、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订立,但与年龄相适应的小额日常生活合同除外。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作出与其年龄、智力、健康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进行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在民法通则中,这类主体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
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有以下的三种,具体如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或者
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包括:1、限制未成年人签订的与自己年龄、智力、心理状况不相符合的合同,该合同需要等待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成为有效合同;2、没有获得合法授权,而代理他人签订的无权代理合同,该合同需要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无权代理人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合同; 2、无处分权人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合同;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符,且不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
空白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具体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不属于有效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种特殊效力的合同,这种合同虽然成立,但是需要他人行使追认权后才能够使合同生效或者归于无效。 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
《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不属于有效合同,只有被追认后才属于有效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才会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构成无效后这样处理: 1、返还财产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折价补偿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不能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