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子女放弃继承权后需要尽赡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
一方没有赡养老人的情况下,仍然具有继承的权利,因为此时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
继子如果和老人有形成扶养关系,即使其不赡养老人也有继承权,可以继承财产,只是不赡养老人的继子在继承老人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如果继子没有和老人形成扶养关系,则老人的遗产不可以由继子继承,继子不享有老人遗产的继承权。
如父母健在,父母继承。父母不在,孩子代位父母继承。 1、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即只是发生在法定继承中,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在遗赠中也不会发生代位受遗赠。 2、代位继承是一种特殊的继承方式,适用的条件是父母先于爷爷奶奶或姥
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可享有继承权。如果继子女不赡养继父母,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对继父母遗产不享有继承权。 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
不赡养老人的继子女,如果与老人形成了扶养关系的,有继承权。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对继父母遗产不享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老人需要赡养。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一种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的义务。 父母虽已高龄但有养老金,养老金可以满足部分生活支出,对于父母要求增加赡养费的请求,要综合考虑到父母实际生活支出、赡养需求
没有特别情形,两个儿子中没有一个赡养老人的也可以继承财产,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是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
没有赡养老人的能力也是有继承权的。失去继承权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瞒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强迫或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
赡养了老人不是就有继承权的。但在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的情况出现,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是能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取得法定继承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