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
具体存在下列主体是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 1、作品的作者。作者一般指文学、艺术、科学等作品的创作者; 2、其他依照著作权法而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保护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具体期限:在自然人的作品中,其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而合作作品的相关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的含义是:具体指的是著作权人依据著作权法所法享有的,以有文字或口头等有形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为保护内容的民事权利。
民法典没有关于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的规定,著作权法规定,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所有著作权人协商一致行使。所以著作权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主著作权人。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一般来说,所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
著作权所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有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侵权赔偿的原则是: 1、通常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2、不能确定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应当法定赔偿。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通用数表、历法、事实消息、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文件及相应的译文等。这些不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的邻接权,又叫做作品传播者权,指的是跟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力,是作品传播者对自己传播作品过程中做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第一,出版者权。具体包括版式设计专有权以及专有出版权。版式设计是出版者的创造性智力成果,所以出版者依法享有专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