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民法典生效后,对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告知配偶的情况,就有了新的处理方式。民法典一方面默认该婚姻有效,但另一方面把“主动权”交给了被隐瞒的配偶。配偶选择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伴侣病情一年内认可这段婚姻关系,则婚姻关系有效;如果不认可,配偶也可选择
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属于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但被隐瞒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或者可以向一方起诉离婚。 如果婚后还没有治愈的,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会认定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法律规定,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结婚时没有如实告知对方的,另一方有
隐瞒病史不一定会导致婚姻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癫痫病不在婚姻三类疾病的任何一类之中,所以它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隐瞒癫痫病史的行为,虽然有悖于“诚信”的做人原则,但却构不成“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
根据新《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法》,婚检自愿,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自始无效。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且婚后尚未治愈。
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属于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但被隐瞒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或者可以向一方起诉离婚。 如果婚后还没有治愈的,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会认定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法律规定,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结婚时没有如实告知对方的,另一方有
隐瞒重大疾病属于可撤销婚姻,并不导致婚姻关系无效。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并且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隐瞒病史不是无效婚姻,婚前患有重大疾病却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婚后另一方发现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因此,隐瞒病史不是无效婚姻而是可撤销婚姻。重大疾病主要包括指定传染病比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
隐瞒病情的婚姻是否是无效婚姻,要区分是否是婚姻法上禁止结婚的病情。 如果是普通病,婚姻关系是不会当然无效的。如果是婚姻法上不应当结婚的病情,并且婚后尚未治愈,那么这个婚姻久自始无效,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无效。
精神病属于我国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需要根据病人发病的时间而定,但如果在发病期间结婚并且隐瞒另一方的,那就是无效婚姻。若是曾经有精神病史,但结婚前就已经治愈好的,那就属于有效婚姻。
隐瞒病情的婚姻是否是无效婚姻,要区分是否是婚姻法上禁止结婚的病情。如果是普通病,婚姻关系是不会当然无效的。如果是婚姻法上不应当结婚的病情,并且婚后尚未治愈,那么这个婚姻久自始无效,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无效。
在我国若是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结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要依据对方当事人在知道后一年内是否申请撤销婚姻以及其精神病是否已经治疗好而定。如果已经治好的就不属于无效婚姻或者对方当事人知道后未申请撤销的,其婚姻也属于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