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刑法》中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 1、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过失; 2、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量刑规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
刑法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过失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规定处以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
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2、行为人有违反国家或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制定发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如降低水泥标号,使用不合格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
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既遂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七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
建筑工程一般安全事故处罚标准是:一般对施工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犯安全责任事故罪,是有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犯安全责任事故罪的人可免于刑事处罚: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
发生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