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
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发生的
对于侵权纠纷中的财产侵权纠纷,在仲裁的范围之内,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一般不可以申请仲裁。我国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
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对于依法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合法、及时、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明确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
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劳动仲裁员回避的情形有: 1、与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是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有可能会影响公证的其他关系; 4、私下会见了或者收了当事人的好处。
劳动仲裁是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并非劳动局和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具体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以下几种情况能够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人事争议仲裁的范围: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企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人事争议。 受理条件: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符合当事人主体资格; 2、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 3、属于劳动人事争议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当事人就劳动合同争议而起诉的,仲裁是必须经过的程序。劳动争议解决方法包括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或者协商解决。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