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常识 > 劳动纠纷法律常识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是哪个

更新时间:2022.04.07

专题首页 法律短视频 律师说法 专业问答
行动指南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主要内容是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第二条规定: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律师普法
  • 如何界定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如何界定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我国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以下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是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第一是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或者有无效力的争议;第二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第三是因用人单位除名、辞退和劳动者辞职、离职发生的争

    2022.04.12 953
  • 劳动仲裁与合同仲裁的受案范围有什么
    劳动仲裁与合同仲裁的受案范围有什么

    仲裁是指双方协议提交争议的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方,第三方判断争议是非曲直,作出裁决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等;劳动仲裁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

    2022.04.14 205
  • 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是什么,劳动仲裁的范围
    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是什么,劳动仲裁的范围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2020.10.29 345
专业问答
  • 仲裁适用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仲裁请求事项是申请人想通过仲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事实请求事项的情况说明,理由是请求事项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

    2022-04-15 15,340
  • 受理劳动仲裁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

    2023-06-10 15,340
  • 劳动仲裁和人事仲裁受理范围

    1.【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2022-11-08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的主体范围是什么,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仲裁请求事项是申请人想通过仲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事实请求事项的情况说明,理由是请求事项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

    2022-04-16 15,340
法律短视频
  • 仲裁受理范围 01:23
    仲裁受理范围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此,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的,都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可知,下列纠纷不能仲

    2,210 2022.04.17
  • 劳动仲裁找哪个部门? 00:59
    劳动仲裁找哪个部门?

    劳动仲裁找劳动仲裁委员会协助解决。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

    3,501 2022.05.11
  • 劳动仲裁仲裁期限是多久 01:13
    劳动仲裁仲裁期限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

    2,882 2022.10.03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是哪个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