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明确,需要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时期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处理方式是,效力待定合同只有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
以下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2、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3、显示公平的合同; 4、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合同效力待定的法律后果是: 1、合同未被追认的,对权利人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效力待定合同被权利人追认的,合同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一、主体不合格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指限制行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纯获利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合同相对人催告法定代理人一月内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视拒绝的,合同有效。 二、无权代理人订立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有合同已经成立,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可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
以下合同效力待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以及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暂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不符合其民事能力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经被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追认或同意后,合同有效;不予追认或同意的,合同无效。
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需要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的效力,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没有代理权或者代理期限终止后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由本人追认其合同的效力。如果效力待定的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 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认可才能生效; 2、无权代理人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自己的认可,才能对自己产生法律约束力;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而订立的合同,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一般如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民事能力不符的合同; 2、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3、无处分权的人签订的处分财产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无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