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
对于现在婚姻法对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的问题,其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是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分割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财产。对于属于夫妻各方一方的财产的,是不
对于无效婚姻期间产生的共有财产,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则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分割财产;如果没有约定的,则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对婚姻财产的规定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各种收入,没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或遗嘱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自愿原则。一般离婚财房产分割都是协商处理;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5、无过错原则。
婚姻财产法律规定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如没有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财产均归各人所有 (2)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 (3)夫妻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义务较多有权要求补偿 (4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
结合司法实践,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
离婚时财产分割处理如下: 1、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2、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赔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 3、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 4、一方的婚前财产或是婚后属于个人的财产,均归个人所有
无效婚姻期间产生的财产也需要分割,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财产法律的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离婚时双方应当对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