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诉讼请求确定方法:股东资格的确认以及诉讼费用的承担。具体要求如下: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允许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不允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股权确认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股权确认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股权确认之诉的分类如下: 第一、按诉讼意图分: 善意之诉跟恶意之诉。 第二、按法律关系分: 1、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如: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 2、外部关系股权确认之诉,如公司债权人与股东之间。 第三、按原告的类型分: 1、股东提出的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是指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而提起的诉讼。前提条件:债权人依法申报其债权;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已完成审查程序,并编制了债权表;对管理人审查编制并予公示的债权清单或债权表所记载的债权有异议,而管理人不予认可。
股权确认之诉进行流程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起诉状应当载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应当按期缴纳诉讼费用
股权确认之诉应按照下列方式去进行: 1、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起诉状应载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法院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应当按期缴纳诉讼费
股权确认之诉的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确认之诉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而起诉的,在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之内。
因为确认之诉不属于请求权,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而且民法典所规定的诉讼时效也是针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民事权利设立的,因此确认劳动关系之诉无诉讼时效适用一说。
确认之诉没有诉讼时效。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
确认合同无产的诉讼时效是有限制的,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属于确认之诉的范畴,确认之诉应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无效合同的确认受诉讼时效限制有法律依据无效合同的惩罚性角度来看,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效合同的确认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并不会改变无效合同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