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行政处分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不能。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除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定复议期限以内不得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后,一般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但是当事人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机关作出了复议决定,则当事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则当事人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
对于当事人所进行的行政拘留是属于可以行政复议的范围的。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
政务公开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且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的,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复议时间,是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后的60日内。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
如果法律、法规没有限制性规定的,不行政复议是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时间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若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对行政处罚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