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法包括:当事人订立合同书,约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个人财产,按照约定执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以下范围去认定:夫妻双方在结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认定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居的期间不论是长是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等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未明确只归于一方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财产产生的时间、财产性质等方面因素综合进行认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工资等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