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离婚登记撤销是:申请人变造虚假材料、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离婚登记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无效,收回离婚证;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一般情况下离婚登记不可以撤销,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后悔了,可以复婚,复婚后会收回离婚证。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离婚登记无法撤销。但是当事人就离婚反悔的,可以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等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完复婚登记手续后,即可恢复婚姻关系。
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再婚的,不可以再申请离婚登记撤销,如果是要恢复婚姻关系可以重新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自愿登记结婚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在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内,只要一方不想离婚,都可以从婚姻登记处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将在撤回后结束。
离婚登记申请可以撤回。《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满后三十日内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登记申请可以撤回。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
他人代为办理的结婚登记不可以撤销,只能申请无效,因为代办结婚属于无效登记,结婚必须由申请结婚的双方婚姻当事人亲自到县以上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关登记,其他任何人不能代为行使这种民事权利。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撤销婚姻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是需要出庭的。可撤销婚姻的认定条件只有一个,就是被胁迫,否则是不能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的。
婚姻登记不可以撤销,撤销婚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因胁迫结婚的婚姻和婚前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婚姻登记在法定条件下可以撤销,可撤销原因主要是指因胁迫而结婚或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进行隐瞒的的情形。法律规定,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