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行政诉讼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被告对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本来应当配置给一方当事人的客观举证责任,可以通过法律上的明确规定等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电子数据;勘验笔录。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诉讼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需要证明的事实为除了以下事实之外的事实: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众所周知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
调解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
有下列情形的,刑事诉讼终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刑事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应当从后罪的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起从头开始计算。如果刑事犯罪是属于连续的犯罪或者是持续的犯罪,诉讼时效是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结束后开始计算的
民事诉讼法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 1.原告所主张的诉讼请求无事实根据; 2.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3.当事人错误主张法律关系; 4.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人民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进行,待法定原因消失后,再恢复诉讼程序的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可将民事起诉费用退回的情形有: 1、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2、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按协议约定诉讼费承担,应办理的退费部分; 3、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的,办理50%的退费数额。
民事诉讼专属管辖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离婚诉讼中的举证要点: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