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5
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有: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 (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 (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一般会有: 1、行为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 2、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 3、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无证开采,或者擅自进入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
我国非法采矿罪的具体立案标准是: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无证开采,或者擅自进入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
广东省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为: 1、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2、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
辽宁省关于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行为人犯非法采矿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没有采矿许可证的人员开采矿产资源即构成本罪; 2、行为人在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又或者是吊销之后,仍然继续开采矿产资源; 3、行为人超越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 除此之外,行为人未按采矿许可证
非法采矿罪既遂的定罪量刑规定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国刑法规定,立案标准: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矿,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过责令停止开采后还不停止开采,破坏价值五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