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最高检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确定管辖地的是: 1、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港、澳、台的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2、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
向单位借款是因为个人原因,合理合法使用公款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为:对直接责任人员一般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
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在刑法中,挪用公款罪既遂量刑标准的规定有: 1、构成挪用公款罪既遂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3、挪用公款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拒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 4、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
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为:是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公司法挪用公款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 二、三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
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条件是: 1、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特定救济款物,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
诈骗罪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
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为强行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变更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当事人协议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对债务人不利,将危及现在及将来的在债务人周围形成的财产秩序,有害于公益,因为潜在的第三人并不知晓也不可能知晓延长时效事宜而合理
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