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处罚,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是有效的,行政机关仍然可以予以执行;但是具有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的,则除外。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有效期一般为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恰当。
行政复议的有效期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对派出所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派出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上述期限内依法提出复议的申请。
行政复议期六十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
期限为60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有效,且不中止执行。行政复议期间,之前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依然有效,行政机关不停止执行行政行为,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行政复议决定后,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起诉。该复议期限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法律对复议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
行政复议延长不得超过30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后,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可以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