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租赁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我国租赁合同形式为: 1.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 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融资租赁合同一般有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三方当事人。且融资租赁合同是指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择的出卖人、租赁物相关要求,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 一、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 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关系。 三、标的物由承租人选择确定。 四、出租人只享有租赁物的名义所有权。 五、承租人承担与租赁物所有权有关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有: 1、承租人、回购人等存在认识误区,导致产生履约瑕疵或争议; 2、出租人的资信审查、交付监督、跟踪服务机制存在疏漏; 3、合同约定不明、业务模式创新放大风险; 4、租赁物权属公示、租赁物残值确定存在争议。 合同纠纷的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正常情形有: 1、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 2、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融资租赁合同;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 4、合同无效。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
1、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协商同意解除,但不能损害供货人的利益。 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发生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况。 3、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之一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合同实际已无法履行。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 5、出现合同中约定解除的
我国租赁合同形式为: 1、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下列情形下,可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即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以及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融资租赁合同等情形。
融资租赁合同正常终止的情形有,融资租赁合同被解除;合同的债务已经被履行;债权人将债务免除;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务互相抵销或者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 2、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3、未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 4、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5、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如下: 1、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2、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等等。
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租赁合同无效情形如下: 1、合同签订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5、出租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或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