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有如下四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或无偿出让2公顷以上土地使用权,且出让价格低于最低标准的60%的; 2、其非法出让行为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导致植被严重破坏的; 3、其非法出让行为造成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
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要件是: 1、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为土地管理法规和国家利益; 3、主观上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 4、客观上行为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出让形式包括: 1.协议出让; 2.招标出让; 3.拍卖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工业用地50年; (3)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