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到新的工作单位,也可以转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街道劳动部门,或者人才服务中心。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签字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应该各执一份,不然,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一般是不会计入档案。现在是市场经济,档案的作用不大。并且,一般的用人单位是无档案代理权的。并且,被辞退的记录不是犯罪记录,被辞退不一定是个人的原因,所以不必担心。用人单位解除与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到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为
解除劳动合同入档案,用人单位可以将该证明放入档案,也可以直接交给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在放在档案里保存。如果劳动者不想放入档案,可以不向新的用人单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写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通知的时间;
劳动合同解除不算违约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程序为: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用人单位应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给劳动者,合同中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