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所谓货物进出口,是指我国的货物输出到其他国家或地区,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物输入到我国的经济活动。货物进出口的对象是有形的、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各种商品,包括初级产品如食品、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饮料、烟草、非食用原料、矿物燃料、动植物油脂等
不一定可以退还货物。在质量异议期内货物有问题可以退货,如果因为欠款不还的问题,不可以要求退货,但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对方同意退货就可以。 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文物,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商品的,可以无理由退货。但是下列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可以无理由退货的条件是: 1、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2、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的,无需说明理由; 3、不属于根据商品性质或者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的,不宜退货的商品。
视情况而定,有的商品可以有的商品不可以这要看商品的品种及类型,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
骗取出口退税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 骗取出口退税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主体,依刑法第21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惩罚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出口货物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的惩罚有: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凡是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不论其是国外产制还是我国已出口而转销国内的货物,是进口者自行采购还是国外捐赠的货物,是进口者自用还是作为贸易或其他用途等,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一般都是报关进口的当天。具体情形如下: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