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土地确权应该归其儿女所有,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
土地不能继承,只有优先承包权。不管子女有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这个老人的土地都是不可以继承的,因为老人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这个只有使用权,对于非农村户口的而且还不可以承包。
如果老人的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只是土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老人对儿子有继承权,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又提到土地,我想应该是承包的集体土地,土地是不能继承的,承包人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该土地上的承包人如都不在了,那么集体要收回土地。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
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
针对不赡养老人关于继承权的司法解释,你们并没有约定遗产的处理问题。因此,你们太奶奶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有能力赡养老人而拒绝履行
根据我国继承法和土地法的相关规定,老人去世后,土地继承程序为: 1、继承人首先要根据土地的类型,分清土地是否能继承。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因此不能继承,但是土地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 2、林地的承包权可以继承,包括承包权和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
不赡养老人,如果不构成遗弃的情形,仍然享有继承权。这时候该名继承人只是在分割遗产的时候,应当少分,甚至是不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存在严重虐待,甚至是遗弃老人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这时候就不再享有继承权。在我国,法定剥夺继承人继承权的情形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