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劳动争议的调解不属于行政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主体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行政调解是涉及相对人和有关政府之间的制度。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争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行政复议是可以进行调解的,但是针对于下述两种情况:(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可以调解。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 【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执行措施】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给予受害人的赔偿。 行政赔偿具有以下特点: (1)行政赔偿必须是由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违法行为引起的; (2)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违法行为必须是行
1、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对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争议进行调解。调解是在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是否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等级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的。 如果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或者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发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条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特点有:医患双方当事人是自愿调解,调解是依医患双方的申请进行,卫生行政部门不能主动进行调解,经调解后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能由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行政机关做出违法行政行为而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时,因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不法侵害而根据《行政法》依法要求赔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对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争议进行调解;2.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3.医患双方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的内容是医疗事故赔偿,而不是所有的医疗事故争议;等等。
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赔偿要求,受害人是可以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起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机关赔偿的,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的请求。但是赔偿请求人一般应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