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8
有下列规则: 1.提示规则。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无效规则。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
签订全装修房预售合同,应约定的内容有: 1、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房屋的基本信息; 3、价款或报酬;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法; 7、落款与日期。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
需向工商局报备的格式条款合同如下: 1、房屋的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 2、居住物业管理合同,住宅装潢合同; 3、供用电、水、气合同;等等。
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包含以下几种: 1、根据免责条款排除责任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完全免责条款和限制免责条款; 2、根据免责条款排除责任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排除合同责任的免责条款和排除侵犯责任的免责条款; 3、根据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可分为绝对无效
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有《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
格式合同的限制条件具体包括: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必须对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进行提示或者说明等其他限制条件。
格式条款无效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制定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 2、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制定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3、格式条款提供者免除自身责
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有: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2、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 3、内容违法的,不真实的。 4、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5、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实务合同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易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
以下格式条款合同需向工商局报备: 1、房屋的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 2、居住物业管理合同,住宅装潢合同; 3、供用电、水、气合同; 4、邮政、电信合同; 5、旅游合同; 6、运输合同; 7、市人民政府认为其他含有格式条款需要备案的合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5、
格式合同中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