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例如可以添加对房屋设施,电器维护的责任归属,可以约定由房东承担房屋维护义务。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买卖双方是否具有缔约能力;买卖房屋的意愿是否真实;卖方是否取得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明;以及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符合公序良俗等。
期房合同的必备条款: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备这些条款: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条款,这是保证合同能够顺利履行或一方不履行合同是要承担责任;租金的支付方式的条款,明确支付方式能够保证承租人能够按时支付租金;以及一些必须条款。
租房合同以下条款对承租人有利: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
下列条款在购房合同中是不能出现的: 1、订立黑白合同规避税务征收、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条款; 2、一方或双方不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不影响合同效力的条款; 3、购房合同中不能出现的其他违法条款。
购买还建房需要签订的合同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标的房屋的基本信息、履行、违约及争议解决等。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还建房房屋买卖合同与一般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大致一样。可以参考一般合同的条款规定。
以下条款购房合同中不能出现: 1、一方或双方不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不影响合同效力; 2、订立黑白合同规避税务征收、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 3、购房合同中不能出现的其他违法条款。
租房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1.未向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 2.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3.显失公平的; 4.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 5.违背公序良俗的; 6.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条款。
一份租房合同一般有以下这些条款: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
租赁期间,乙方应注意用电安全,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不使用超过线路负荷的电器或“三无”电器产品。 租赁期间,防火用点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